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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2.13,南京大屠杀纪念日!勿忘国耻!

2016-12-13 富平之窗


1937年12月13日,日军进占南京城,在司令官和第6师团师团长等法西斯分子的指挥下,对中国手无寸铁的军民进行了长达6周惨绝人寰的大规模屠杀。

据1946年2月中国南京军事法庭查证:日军集体大屠杀28案,19万人,零散屠杀858案,15万人。日军在南京进行了长达6个星期的大屠杀,中国军民被枪杀和活埋者达30多万人。为此将每年的12月13日定为“南京大屠杀纪念日”。江苏省政府还在南京城西江东门原日军大屠杀遗址之一的万人坑筹建“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于落成开放。此外,还在其他屠杀现场如燕子矶、草鞋峡、中山码头、汉中门等遗址及遇难同胞尸骨地中华门外等处,建立了15块纪念碑。

。2014年2月25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的决定草案。说明决定,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2月27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将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从1994年开始,都会在每年的12月13号举行哀悼仪式,包括撞和平钟、敬献花圈等等,但是这些目前都是停留在地方层面。决议草案的通过,使得对南京大屠杀的纪念上升为国家层面。

“国家公祭”虽然只有一天,但公祭的意义需要也一定要延续,这在国外也有先例,比如,美国的老兵日会对老兵提供一系列优惠活动,以此增加老兵福利;以色列则在阵亡将士纪念日限制娱乐活动……凡此种种,都是在增加普通民众对国家公祭的感性认识,有利于普通民众对历史的参与和审视,如此进一步将“国家公祭”的实质细化、落地,方能使“国家公祭”先形成民族习惯,再化作民族精神,使每个国人都可以在此熏染之中,逐渐具备大国公民的精神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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