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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专刊】中央和百姓都高度关注“信用”,听听罗卫红代表是如何建言的

社杭州九三 九三学社之声 2022-07-27

社会信用体系是一个由社会多元素和多维度构成的社会治理系统,是社会诚信的制度保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正在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九三学社杭州市委主委罗卫红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长三角地区作为“我国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引领示范区”,信用长三角建设不仅肩负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跨区域“信息共享、监管共为、市场共育、规制共建、品牌共铸”的重要任务,也是推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战略目标和探索构建区域一体化发展制度体系的重要助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作用。为此,她在本次全国人代会上提交了《建议完善区域信用监管机制,助推长三角区域信用一体化建设》的建议和“关于提请全国人大制定《社会信用法》”的议案

据悉


长三角地区各省市信用体系建设起步早、基础好,目前已初步形成了“政府+市场”双轮驱动的信用体系建设模式,老百姓也有较强的诚信意识,且区域间合作意愿强烈。2018年发布的《长三角地区深化推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18-2020年)》明确部署加快推进区域信用制度、联合奖惩、信息共享和信用服务四个方面八大专项任务。


“然而,长三角征信体系建设仍然存在覆盖不全面,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小型、新型放贷机构以及商业往来产生的信用信息未完全纳入征信体系,公共领域信用信息共享推进缓慢,尤其是能够体现企业真实经营情况的税务、水、电、气等信息获取困难。”罗卫红代表认为,“信用长三角”在制度标准、信息互通、信用监管、市场发展等方面仍存在着许多碎片化问题,一体化进程推进缓慢,主要表现在:制度标准存差异、信息共享缺融合、信用监管难联动、市场发展不平衡。

为助推长三角区域信用一体化,罗卫红建议:



第一,发挥区域制度创新的先行优势,加快实现区域信用规制“一体化”。

充分发挥改革创新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打破行政壁垒,积极推动区域一体化的制度建设和标准体系建设,统一“三省一市”社会信用体系的信息目录、奖惩依据、奖惩手段、管理机制等制度标准,尽快形成区域统一规制的格局。要做好信用立法规制的衔接,建立统一行业信用制度,制定统一信用标准。



第二,发挥数字经济发展的领先优势,加快实现区域信用信息“一体化”。

建议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领域优势,在长三角地区率先构建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应用体系。要建立统一信息归集机制,建设统一信用大数据中心,建立统一信息开放机制。



第三,发挥行业信用监管的先行优势,加快实现信用监管“一体化”。

建议在长三角区域先行实现全行业信用监管,助力推进区域一体化监管应用体系。要施行统一联动惩戒机制、统一分类监管机制、统一联合监管机制和统一信用修复机制。



第四,发挥区域联动发展的优势,加快信用市场“一体化”。

建议加大市场规范和培育力度,做好信用服务产业发展的文章,开展区域服务市场规范管理试点,构建长三角征信大平台,开展应用场景创新示范,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和政策供给。



第五,发挥体制机制优势,加快形成信用“一体化”推进合力。

长三角信用一体化建设,需要各方坚决破除制约一体化发展的行政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凝聚共识、合力推进。要强化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改委)要加强对长三角区域信用一体化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强化资金保障,设立信用建设财政专项资金、信用产业培育专项基金等。强化人才保障,把信用管理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点学科。强化宣传保障,积极推进长三角区域信用一体化论坛,不断扩大长三角区域信用建设的影响力。

(九三学社杭州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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