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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赏“专家”不可信,挥手诈骗百万元


华丽精美的展厅

玻璃柜中的“古玩”

高深莫测的鉴赏“专家”

巧舌如簧的“业务员”

一出出的“鉴宝”大戏

这一切只为了让你掉入诈骗陷阱




基本案情

自2020年3月起,吴某某、漆某某、曾某等人先后雇佣李某某为督导,罗某等人为业务员,在某奢侈品公司内,采用工商登记、布置场地、制作网页等方式将公司包装成从事鉴定、展览、拍卖古董文玩等业务的专业机构,通过网站进行宣传,使用统一话术模式让客户相信其持有的藏品价值巨大并以帮助鉴定、推广、出售藏品为由,诈骗客户支付鉴定费、展览费、办证费等费用。



后上述人员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经统计,该公司结伙诈骗被害人骆某某等人共计 2358300 元。检察机关指控吴某某等人犯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裁判结果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某等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一年十一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至二万元不等,追缴被告人吴某某等人的违法所得2318300元,发还被害人。


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罗东明

当前一些诈骗团伙以文化传媒公司、奢侈品公司等作掩护,进行文物鉴定诈骗,以高价回收、保拍等理由吸引藏家上钩。本案中,吴某某等多名被告人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成立“鉴宝”机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已经构成诈骗罪。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有力打击了此类犯罪行为。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理性评估收藏品的价值,不要轻信收藏品公司业务员的推销、“鉴宝师”“专家”的鉴定和“拍卖现场”的繁荣景象,要谨慎核实相关公司资质,确保收藏品的来源与去向正当、合法。当遇到公司以“高价回收”“高额返利”等手段诱导交易等情况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来   源丨广州市法院新媒体工作室

素   材 | 白云法院

通讯员 | 冯珉珊

责   编 | 钟远东

编   辑 | 汤楚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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